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肖攀林)“我要为检察院点赞,检察院对房屋外墙脱落这个民生问题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真正体现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理念。”人民监督员对绥宁县检察院以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为主题召开的听证会的评价。
近期,绥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政协绥宁县委员会办公室向县检察院交办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建议,反映城区东方明珠小区外墙瓷砖脱落。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消除公共安全隐患,10月12日,绥宁县检察院在东方明珠小区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县人大、县政协、县住建局、县人大代表、人民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小区所属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到场参会。

听证会现场。
绥宁县检察院依法对东方明珠小区外墙瓷砖进行调查,查明小区外墙瓷砖存在多处不同程度的开裂、脱落,小区部分楼栋为临街商铺、银行,人流量大、车流密集,小区内除个别脱落区域有警示提示外,大部分区域并无警戒线和临时性遮挡棚,小区临街街道及内部道路上均有掉落的外墙瓷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存在公共安全隐患。
在听证会上,绥宁县检察院将案件的基本案情、监督理由及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说明,同时强调建筑外墙瓷砖脱落被称为“头顶上的安全”,不仅影响城市形象品质,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埋下安全隐患。
同时,县人大、县政协、县住建局等职能部门代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履职情况进行发言,对业主代表、听证员及小区所属物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回复,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单位代表表示将积极协调配合,尽快将外墙瓷砖脱落问题整改到位,并对全县居民小区进行摸排,对县城内存在类似问题的小区进行排查整改。
下一步,绥宁县检察院将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持续跟进监督,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协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组稿:肖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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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